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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

根据《江西农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赣农大字〔2022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与录取工作的通知》(赣农大研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选拔出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全过程公开(包括实施细则、申请人员材料、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等),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利益,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各学科点负责人组成。

2.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科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学术骨干等组成,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的命题、评卷、面试工作。

3.学院将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命题、评卷、面试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纪律与责任意识。

三、招生计划

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博士点2022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名。其中“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已录取5名。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招收9名。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规定及时提交有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学校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 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2.申请材料审查。考试前,将考生报考材料交至各学科点进行审查、评价。考核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初试笔试。采取网络远程在线笔试方式(闭卷),考试网络平台为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szp/stu/);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通知。考生须诚信应考,考前签订《考生诚信应试承诺书》。

1)初试时间:5  21 日,具体安排为:

5  21 日上午 9:3010:30: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 分;

5  21 日下午 14:3015:30: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满分 100 分。

2)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在线笔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按照考生指南要求操作,听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4.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考核的初试成绩要求为:英语50分及以上,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及以上,总分110分及以上(总分=英语+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

5.复试考核。采取远程考核方式进行,网络平台使用教育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备用)。每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

1)复试考核时间:

模拟调试:610日下午14:00

正式复试:612日上午09:00 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候考。

2)复试考核内容:

专业课(业务课二)考核,满分值 100 分,主要采取远程随机抽题现场对答方式。

②专业英语(含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值 100 分,采取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③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采取远程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

专业基础(学术水平):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及知识结构及前期研究成果等;思维能力与科研创新能力:包括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学术潜质和兴趣等;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养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素质(满分25分)+思维能力(满分15分)+科研创新潜力(满分25分)+学科背景及前期研究成果(满分15分)+思想政治及综合素质能力(满分20分)。

④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须进行体检。本校在校内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单独组织在校医院体检;其他拟录取考生因疫情影响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需到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体检中心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体检报告有效。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健康检查表》模板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栏”下载。拟录取考生《健康检查表》的电子扫描版应于620日前发送上交至所在招生学院。

(3)复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课(业务课二)×50%+专业英语×10%+综合面试成绩×40%(保留 2 位小数)。

6.录取成绩及要求。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外语+业务课一)与复试考核成绩加权获得,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0%+复试考核成绩×50%(保留 2 位小数)。

(2)复试考核中专业课(业务课二)、专业英语及综合面试成绩中,有任一科目未达到 60 分者,视为复试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普通招考博士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如因其所报考导师的录取名额已满,招生学院(学科点)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有权统筹调整更换拟录取考生导师,如考生不同意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学院审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复试考核材料要逐一进行复核。根据分配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六、信息公开

按要求和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博士生招生信息,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复试办法、分数要求、复试与录取考生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

七、其他要求

1.考核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科考核专家组作用,选任学术水平较高、作风严谨的导师担任(申请人选择的导师为专家组成员)。学科考核专家组要认真研究《工作实施细则》,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保证生源选拔质量。

2.所有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岗位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将对整个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3.在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重要材料都要归档备查(包括申请及综合考核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材料),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考核记录等均要填写规范,随时备查。

4.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通报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规定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招办咨询电话: 0791-83813884

学院邮箱: 2908273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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